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顺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增收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农〔2024〕151号)文件精神,经我镇低收入农户自主申报,各村审核公示和镇级实地抽查,并经彭溪镇党委会研究拟将洪*有等78户低收入农户的产业发展类项目列入2024年度彭溪镇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增收项目”拟补助对象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公示期共10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彭溪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刘璐霞,联系电话:0577-59280620附件:2024年彭溪镇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和资金汇总表.xlsx彭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