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泰顺县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增收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农〔2024〕151号)的通知文件要求,拟将2024年度龟湖镇第二批扶持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增收项目列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第二批龟湖镇扶持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增收项目,二、项目单位及负责人:龟湖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梅玲三、项目实施内容:王仁课等30户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项目补助,四、补助资金:12.156万元,五、公示时间:2024年10月7日至2024年10月16日,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泰顺县龟湖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梅玲,联系电话:0577-59281063,附件:2024年度龟湖镇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就业增收项目和资金公示表.xlsx龟湖镇人民政府2024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