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我县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市县相关工作部署及《关于印发<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泰住建〔2024〕27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廊桥杯”)评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要求(一)申报参评“廊桥杯”工程为泰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或注册地在泰顺县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在泰顺县外承揽的工程项目,(二)申报参评“廊桥杯”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规模符合《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评审办法(试行)》要求,(三)各单位应对推荐参评“廊桥杯”申报条件符合性、资料完整性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核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二、申报资料要求《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其余资料由申报单位按顺序整理齐全并装订成册,装册顺序如下: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海绵设施质量验收记录一览表(复印件),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建筑工地文件(复印件),三、其他要求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附件:泰顺县建设工程廊桥杯(优质工程)申报表.docx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