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顺县扶持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泰农〔2020〕74号)和《关于印发《泰顺县低收入农户增收“十百千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农〔2024〕151号)等文件精神,经各村低收入农户自主申报、各村审核和乡级审核验收,并经雪溪乡党委会研究,现将2024年度第二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类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请你们严格落实《浙江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审定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同时,根据《泰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反馈给雪溪乡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止,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雪溪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胡建青联系电话:0577-5929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