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各相关茶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诏安县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诏政规〔2023〕3号)文件精神,推动本县茶企或法人到全国大中城市(漳州、厦门、福州等城市优先)独自设立茶文化展示中心、大众茶馆、茶体验馆、专卖店的扶持政策尽快落深落细,在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期间有在上述城市独自设立茶文化展示中心、大众茶馆、茶体验馆、专卖店的相关企业对照“诏政规〔2023〕3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并已确定建设项目,请在本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验收材料或项目建设情况报备,更好跟踪项目建设进度,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项目验收材料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自材料审核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专家)现场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给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联系人:吴俊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8150676166附件1:“诏政规〔2023〕3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附件2:“诏安茶文化展示中心、大众茶馆、茶体验馆、专卖店”项目申报验收材料清单诏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4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