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和必要性松江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现行《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松市监规〔202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实施,在现行《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二、关于《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2023年8月,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启动《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我局充分征询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区发改委、区经委、区财政局意见,市知识产权局、区发改委、区经委未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形成了《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三、关于《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依据目前松江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知识产权等领域扶持政策主要有《松江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松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办法》《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自主品牌建设部分)等,政策实施主体涉及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共8章38条,包括总则、六大支持事项(质量提升、标准创新、认证认可、计量、知识产权与广告业)、附则,第一章总则:说明了设立松江区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目的和依据、资金定义、使用原则、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内容,主要规定了各业务条线的支持项目类别及具体支持事项等内容,并对实施过程中遇到上级政策调整及政策支持从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