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区各市、县(区)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审核,现将复审合格的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名单内非营利组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继续享受免税资格,附件:自治区级复审合格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2024年9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自治区级复审合格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1.宁夏电机工程学会2.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3.宁夏吉庆公益基金会4.宁夏儿童福利基金会5.宁夏机动车检验协会6.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7.宁夏保险学会8.宁夏测绘学会9.宁夏回族自治区保险行业协会10.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学会11.宁夏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12.宁夏上市公司协会13.北方民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