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社保补贴,社保补贴标准: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本批次有46家企业,共计124人次符合补贴申报条件,申请拨付金额共计1086410.49元(养老保险补贴684924.64元,医疗保险补贴371519.14元,失业保险补贴29966.71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监督电话:0731-84551248附件:1.开福区2024年第二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汇总表2.开福区2024年第二批次小微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