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山人才发〔2023〕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11月29日印发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修订后形成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4年10月24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山人才发〔202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实施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旅专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2.被列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个人(群体),(五)补助标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群体)每年补助3000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群体)每年补助6000元,(六)其他说明已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的,不再重复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属省级补助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不在此申报范围,(二)申报条件1.在2023年1月1日后进入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化和旅游行业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具有中级导游证书或高级导游证书,申报人填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中、高级导游一次性补助申请表》后,(二)申报条件1.非遗工作室(工作坊)应依托本县一项或多项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传承、宣传或生产、创作的,(三)申报程序和奖补标准本实施细则由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2023年起被成功列为非遗工作室(工作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00元支持,附件:1.县、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书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中、高级导游一次性补助申请表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