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为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修(I/M)制度工作方案》(宁环发〔2020〕40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开展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宁交办发〔2020〕99号)要求,我局经过资料审查、技术审核和实地审查等程序,全市7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见附件)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M站)条件,现予公告,附件:银川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明细表银川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10月23日附件:附件:银川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站(M站)明细表.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