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建函〔2024〕367号各市商务局: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为重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二、资金安排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中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三)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在摸清全县商业发展基础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制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计划(内容包括县域商业发展基础情况、建设目标、拟支持的重点项目及保障措施等),会同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填报《县域商业项目清单》(附件1),结合各县县域商业发展情况、乡镇数量和农村人口数量、申报项目预期作用和效果等情况,各市商务局要指导各试点县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和项目管理的通知》(晋商建〔2023〕40号),各市在申请和安排使用中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时,请各市商务局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确定的2025年试点县(市、区)评审结果及县域商业项目清单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