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工作的顺利实施,宣威市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本项目拟征收宣威市热水镇热水村民委员会第三村民小组集体土地,二、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二)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四、安置途径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以现状调查结果和《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联系人及电话:朱海霞0874—7133432地址:宣威市双龙街道文化路宣威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24日附件1: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宣威市人民政府依据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具体内容如下:一、征收范围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拟用地总面积为0.0564公顷,二、土地现状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0.0564公顷,三、征收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宣威市热水地震观测站建设项目,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征地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征地工作经费等足额预存到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并与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安置协议》和《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