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1月4日,姓名马俊性别男出生年月1984年7月工作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住址湖南省吉首市石家冲街道营庄社区致残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致残地点湖南省花垣县消防中队致残原因2015年11月10日马俊在参加体能训练中左膝被撞伤,诊断为“左膝前交叉韧带撕裂,后做左膝交叉韧带撕裂重建术,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捌级残疾情况2016年11月马俊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局评定为因公捌级伤残,根据湖南省荣军医院2024年6月5日出具的“根据湘民发[2012]12号文件评定其伤残等级捌级”的鉴定结论以及《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和湖南省伤残评定工作相关规定,现对马俊评残情况予以公示,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吉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