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县域内规模化设施农业园区为主体建设1000亩),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设施果蔬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相关公司),一是在大营镇后哨营村、中韩镇河村两个千亩方内新型经营主体和相关农户均可报名,示范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参照全县农业园区要求执行,全县规模以上设施农业园区均可报名参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高邑县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2.农业园区千亩方内的示范主体需提供水肥一体化设备应用的照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按报名顺序以及基础设施条件先后确定,以县域内规模化设施农业园区为主体建设1000亩),示范区项目承担对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设施果蔬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相关公司),一是在大营镇后哨营村、中韩镇河村两个千亩方内新型经营主体和相关农户均可报名,示范区内新型经营主体参照全县农业园区要求执行,全县规模以上设施农业园区均可报名参加,2.农业园区千亩方内的示范主体需提供水肥一体化设备应用的照片,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按报名顺序以及基础设施条件先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