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4.推进企业群众诉求“一线应答”,(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中心,(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7.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8.创新工业项目审批模式,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1.全面优化纳税服务,配合单位: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17.促进企业债券融资,(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中心)26.推动企业参保缴费“一窗通办”,配合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9.加强重点项目用电超前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3.优化企业破产重整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37.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司法局)39.推广建设“无押金城市”,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市民生服务中心)43.健全信用监管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五)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45.强化营商环境制度支撑,(牵头单位: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