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工驿站规范化建设的通知》要求,以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核心,以提升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通过开展零工驿站就业创业培训,一、工作目标多聚道促进“临时、零散、灵活”人员就地就近就业,通过线上和线下双重平台为本地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服务,二、培训对象(一)就业创业培训对象是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所列人员: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培训对象还包括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和创业初期(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创业者,(二)就业创业培训对象应为年满16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年龄不设上限,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按实际年龄掌握),四、培训方式由零工驿站负责宣传年度培训计划、登记求职者培训意愿及需求,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零工驿站就业创业培训,鼓励和支持零工驿站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六、工作要求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零工驿站就业创业培训工作,2、零工驿站要把就业创业培训工作作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