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根据《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黔党发〔2023〕9号)《贵阳贵安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优化提升实施方案》(筑府发〔2023〕17号)《省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数据要素型企业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黔数据领办〔2023〕12号)等文件要求,二、申报类别(一)数据要素资源型企业,(二)数据要素技术型企业,(三)数据要素应用型企业,未违反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二)数据要素资源型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三)数据要素技术型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2)企业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等数据能力评估,(3)通过提供数据技术服务,(四)数据要素应用型企业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通过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OID服务平台登记的数据产品原则上不少于20个,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及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推送至市大数据局,贵阳贵安将优先在公共数据供给、数据训练、资金支持及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支持,请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组织数据商做好数据要素型企业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