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简称《工作指南》),现根据《工作指南》,结合我市实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二)入库企业2022、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1亿元,二、申报入库资料(一)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正本(复印件),(二)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但不仅限企业简介、主营业务范围、生产经济情况、主要产品或技术、品牌建设、核心竞争能力等情况),电子版发到8882351@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8882351,邮箱:88823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