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41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第一批)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728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产业提档升级,依据农业农村局《同心县2023年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依托2家新型经营主体实施的2个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经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验收,符合实施方案建设要求,验收合格,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9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可举证举报,为了便于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举报反映的情况经核查属实,将取消拟定项目资格,举报电话:0953-8022837同心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