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厦门国际信托、各合作银行,各有关企业: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预〔2023〕5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升级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财预〔2024〕22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并商市财政局同意,现将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第四批)予以发布,请做好衔接,注:本批次“白名单”有效期一年,附件:供应链协作基金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第四批)名单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