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信〔2024〕195号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4〕43号)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拟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条件申报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主体应在新乡市拥有本地化团队,拥有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人员(专业服务团队人员需20人以上),能为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数字化能力评估等数字化转型服务(需提供服务案例证明),申报时需提供合作的专业服务商名录和产品清单,获得企业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的可优先考虑,按要求填写《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1),并于11月8日前提交电子档材料(Word版和PDF版)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2.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填写《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附件2),3.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档报送至市政府办公大楼1450房间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毛怡轩联系方式:0373-3696522邮箱:xxzxqyszhzx@163.com附件:1.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2.新乡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3.各县(市、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联系电话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