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企业〔2024〕809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服务机构: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通用券服务商》(桂工信企业〔2024〕697号)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产品申报工作,一、征集范围依照《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四、申报认定程序(一)已遴选入库的服务机构登录服务券管理平台,在系统平台上填报服务产品信息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服务券管理平台(https://www.gxgeq.com/index),点击页面右下角的“服务商进驻操作指南”,按照课件或操作视频的指引上架服务产品,(二)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系统平台上进行初审,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受理并提出审查意见,(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职能处室组织专家对申请服务产品进行综合评定,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定,五、申报要求(一)请有意向的入库服务机构于2024年10月29日前通过登录平台填报服务券产品信息,(四)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制造业企业培优育强服务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工信规范〔2024〕9号)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