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宁人社〔2023〕121号)、关于调整就业见习补贴享受期限的通知(宁人社〔2023〕140号)文件精神,对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见习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宁德市蕉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共有1家企业4位人员符合见习补助条件,现将4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联系东侨开发区人社局,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3-2820702,附件:2024年东侨开发区第六批就业见习补助发放名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