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有效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长府规〔2023〕5号),进一步抢抓机遇,精准把握产业发展导向,鼓励网络微短剧等新兴业态发展,在2023年已出台的影视政策内容基础上,增加网络微短剧奖补政策条款,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制定《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补充意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补充意见实施细则》《净月高新区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一、电子邮件发送至:yingshifuwuju@163.com,二、通过信件方式邮寄至:长春市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净月高新区管委会1号楼影视服务局,邮编130000,附件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补充意见附件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补充意见实施细则附件3.净月高新区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初审:杨晓锋复审:张健终审:王巍文档附件:附件1.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补充意见.docx附件2.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补充意见实施细则.docx附件3.净月高新区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