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彭阳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兑现细则》(彭民经办发〔2023〕1号)要求,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资金,认定购进先进设备奖补资金22.27万元,本次拟奖补资金10.27万元,认定购进先进设备奖补资金36.17万元,本次拟奖补资金23.17万元,认定购进先进设备奖补资金44.23万元,本次拟奖补资金30.23万元,认定购进先进设备奖补资金43.56万元,本次拟奖补资金29.33万元,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10月28日,举报电话:7016101,为方便对举报问题及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县发改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彭阳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