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化州市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报名参加,现遴选公告如下:一、遴选对象遴选对象为具备一定生产托管服务资源、有专职运营团队、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服务公司等农业服务主体,二、遴选资格要求服务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或以上财务报告(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四)依法纳税(提供报名截止日前6个月或以上税收的缴纳凭证,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农业服务主体,(八)同意在化州市农业农村局指导下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两份,8、能够反映社会化服务农户满意度的材料或在经营有500亩以上(有则提供),(二)遴选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评审,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由市农业农村局向入选的服务主体发送遴选确认书,附件: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