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发布单位】外贸司【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45号【发文日期】2024年10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有关承诺,商务部制定了《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商务部2024年10月19日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一、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5700万吨,下同)具有原油进口允许量使用业绩或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具有使用进口原油资格,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说明、申请原因及有关原油采购、生产使用或销售的具体方案、从事石油国际贸易专业人员简介等,(五)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批复的进口原油使用资质文件,2024年获得商务部赋予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加工企业无需提供(二)(三)(四)(五)项材料,其他申请允许量的企业均需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并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的企业法人代表签字证明,商务部将向有关部门了解申报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近2年无进口业绩的企业不再安排允许量,通过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将当年无法完成的允许量交还商务部,五、申报及审核程序地方申请企业须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中央企业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申请材料后,六、有关要求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的企业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