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委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墨发〔2020〕17号)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点项目绩效监控、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支出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墨财发〔2023〕364号)要求,墨江县财政局委托云南泛正会计师事务所对“县文化中心项目建设专项经费”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于年2022年6月9日和2022年9月15日下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盘活存量资金的通知》(墨财预〔2022〕25号)和《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县级专项资金的通知》(墨财预〔2022〕30号),经过对墨江县文化中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整体情况的决策、过程、产出、效果方面等进行了绩效再评价,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一级指标指标分值评价得分得分率决策13.0011.0084.62%过程22.0018.5084.09%产出40.0028.0070.00%效果25.0025.00100.00%合计100.0082.5082.50%二、存在问题(一)未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分解细化至每一个实施年度,(三)开工建设日期早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墨江县文化中心项目开工建设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2021年2月27日,(四)制定规章制度不全面未建立健全墨江县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三、整改建议(一)根据每一个实施年度细化绩效目标,(四)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各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各单位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附件:墨江县文化中心建设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墨江哈尼族自治县财政局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