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南沙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统申请指引,现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范围、入统材料和入统申请时间等事项明确如下:一、统计范围: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进行的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购置)情况,不包括农户投资、军工、国防、人防项目,二、入统材料:1.营业执照,2.法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3.项目申请表(附件2),3.项目立项备案文件: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此三类文件没有的项目,单纯购置类项目需提供金额超计划总投资30%的购置合同),数量多的请列发票清单并提供其中3张大额发票);7.项目现场照片(带水印标注项目名称、时间、施工地点,加盖公章),由区统计局负责向上级统计部门申请办理入统,各级统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审核通过后,下月1日开始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一套表平台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附件:1.法人基本情况表2.投资项目申请表3.入库材料提交模板广州市南沙区统计局2024年10月23日(联系人:郭明蕙、罗丽仪,联系电话:39053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