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佛山市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的通知》精神,经项目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党组会议审议,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或者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止,受理单位: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政府大楼9楼,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3日顺德区2024年第一批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评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