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盐县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情况认定办法(试行)》(盐住建〔2020〕107号)规定,经浙江日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相关部门联审无异议,现将用水量蒸发蒸腾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反映情况,反映应以书面形式,并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名并有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27号邮编:314300联系电话:86020063附件:工业企业用水量大量蒸发蒸腾认定各部门审核汇总表.pdf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0月23日作者:海盐县住建局信息来源:县住建局【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