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南通市海门区2020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实施方案的批复》(海农发〔2021〕118号)文件精神,10月19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余东镇富民村实施的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富民村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项目进行了集中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9日,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向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需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不受理其他方式反映和匿名意见,联系电话:0513-68063808联系人:袁女士附: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富民村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3日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富民村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建设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