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屏山县锦屏镇肖坤贵根据《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屏山县企业用工政策奖励考核办法>和<屏山县劳务输出工作考核办法>的函》(屏人社函〔2016〕5号),申报2021年农村务工带头人劳务输出奖补,拟拨付肖坤贵农村务工带头人劳务输出奖补4150.00元(大写:肆仟壹佰伍拾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3楼309室;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附件:屏山县2021年农村务工带头人劳务输出奖补明细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