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9日作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南政文〔2024〕417号),并于同日作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南政〔2024〕22号),现将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被征收人在2024年10月21日前,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超过半数的被征收人签字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联系电话:0595-86882101、0595-86303339,附件:《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泉征协〔2024〕15号)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被征收人:因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南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9日作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南政文〔2024〕417号),并于同日作出《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安市官桥镇余丰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南政〔2024〕22号),现将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被征收人在2024年10月21日前,协商选定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注明被征收人姓名、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联系电话:0595-86882101、0595-86303339,附件:《泉州市房屋征收与房地产评估行业协会评估机构会员名单》(泉征协〔2024〕15号)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