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1.企业(单位)招用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2.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三、补贴标准1.企业(单位)招用原属国有企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2.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四、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五、申报所需材料1.享受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需提供小微企业认定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经永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实际选择其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即可,)5.劳动合同复印件,7.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办理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永济市零工市场)联系电话:0359-8088187附件:企业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xlsx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