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财两厅《关于印发2024年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4〕115号文件要求,宾县畜牧兽医局组织全县17个乡镇通知辖区内的养殖场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进行初审后上报县畜牧兽医局,县畜牧兽医局聘请黑龙江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6月13日-17日派专人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及屠宰企业等经营主体的申报材料及发生贷款拟贴息金额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23家经营主体,50笔贷款,总计贷款人民币:30618.02万元,实际交付利息人民币:1081.11万元,计划申请贷款贴息人民币:679.63万元(陆佰柒拾玖万陆仟叁佰元整),对以下公示的经营主体如果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57983714或者到畜牧站举报,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期2023年10月21日-10月27日(公示期7天)2024年畜牧业经营主体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名单如下:宾县畜牧兽医局2023年10月21日附件:2024年宾县畜牧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