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及条件(一)意向培养资助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博士毕业与我省设站单位签订进站协议的非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二)非在职博士后资助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三)在职博士后资助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五)工作站招收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按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数量进行申报,已获得“彩云博士后计划”创新项目支持或获得在职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的,申报上述支持项目的人员(除留来滇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年度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三、确定资助人员“彩云博士后计划”相关项目,按照项目支持条件采取不同方式确定资助人员,非在职博士后资助、在职博士后资助、博士后创新项目支持通过审核材料、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等方式评审确定资助人员,申报人的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必须为非涉密信息,2024年9月1日以后进(出)站及留(来)滇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下一年度申报,在站期间不得申报“彩云博士后计划”相关资助,联系人及电话:翟明俊0871-636398460871-63639843网络申报技术支持:0871-658368360871-653538240871-65862043附件1申报人承诺书(模版).doc附件2审核推荐意见(模版).doc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