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第四条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工作,(三)协调、受理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有关事宜,(五)指导有关科室、单位办理、答复依申请的有关信息,下列事项应当主动公开:(一)组织机构设置、职能、工作职责,经本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发布或更新,对重要信息或本单位负责人不能确定是否主动公开的,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应报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解决,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各科室、单位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第十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办理:(一)申请人完整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签字或盖章后当面提交,(三)办理工作程序和基本方式依照《从会同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落实,考核评议工作应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第十三条文广旅体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对全局文旅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