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文化创意产业载体的发展能级,根据《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管理办法》(沪松经〔2024〕102号)文件精神,区经委开展了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示范楼宇和示范空间认定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企业申报、街镇(经开区)推荐、部门联合评审、区经委审核等环节,现已形成拟认定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名单(详见附件),按相关程序要求,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区经委,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30日联系人:徐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3773713137737137邮箱:sjsc504@126.com注:最终认定名单需区政府批准确定,松江区经济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附件2024年拟认定松江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名单序号园区名称所属街镇1长三角国际影视中心永丰街道2云堡未来市艺术文创园区洞泾镇3一里之城中山街道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