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开始受理大鹏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请对象大鹏新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企业(已获得“个转企”奖励的企业除外),二、申请条件(一)转型前原个体工商户设立时间应早于2023年1月1日,(二)转型企业应提供财务记账支出(代理记账支出、财务人员聘用等)的相关材料,奖励资金申请及发放期间,三、申请材料(一)大鹏新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三)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材料,(二)受理及资格核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对转型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受理,由大鹏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奖励资金发放到转型企业的银行对公账户,五、重要提示(一)符合条件的转型后企业每户奖励1万元,“个转企”奖励资金发放采取“一次奖励、三次发放”的方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每次发放奖金前将依据奖励条件对申请企业进行条件审查,发放期间存在《大鹏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第六条情形的,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鹏新区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奖励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5号)2.大鹏新区“个转企”奖励资金申请表3.申请大鹏新区“个转企”奖励资金需提交资料清单4.承诺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