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农业设施所有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川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中心106室联系方式:0877-8887106序号登记申请人农业设施类型农业设施坐落农业设施面积用途备注1玉溪市江川区泉溪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钢架大棚江川区前卫镇渔村村委会第七小组湾子30920.15平方米蔬菜种植公告机关: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