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人社函〔2024〕47号关于印发《枣庄市创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体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为进一步规范补贴性创业培训管理工作,促进创业培训事业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函〔2024〕35号)要求,我们制定了《枣庄市创业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公安局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