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企业需求类项目的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以下简称“发榜方”)发榜方应符合《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2.没有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目单位牵头实施的在研市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2项且申报的技术攻关需求不得与在研的科技计划项目重复或雷同,5.发榜方为企业的,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制造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2)软件信息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三、需求内容应是发榜方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的技术难题,包括企业、产业发展卡脖子的关键核心技术、前沿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发榜方应具体明确重大技术攻关需求的指标、技术参数、时限要求、产权归属、资金投入(含给予揭榜方金额)、测试方案、结果考核,四、有关要求1.每个单位限提出1-2项重大技术攻关需求,2.发榜方应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请各单位填写《“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的《“揭榜挂帅”重大技术攻关需求表》纸质版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