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经字〔2024〕4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县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支持发展,现面向社会接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报名,特此公告:一、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表,重点对符合条件的不少于4家合作社和18个家庭农场进行补贴,二、申报条件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纳入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服务系统的家庭农场,2、申报项目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具有强烈意愿,具备承担项目的经济条件,三、合作社、家庭农场确定方式有承担项目实施意愿的合作社、家庭农场,需提交申请材料和项目实施方案,从中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担项目主体,联系人:张相国王立献马传文联系电话:0530-29179130530-2917912附件: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请表鄄城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2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申请表.doc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