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25号)精神,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提升农业生产保障水平,二、工作目标通过农业生产防灾救灾支持,全力做好农业防汛抗旱救灾,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水平,三、资金安排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24〕25号)精神,由行政村负责组织受灾农民防汛救灾和抗旱救灾,支持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检查公开公示和资金使用情况,六.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要及时组织农户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加大农作物防灾救灾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重要作用,按照《江西省中央财政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