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和《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培育任务与要求上级下达坡头区2024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共33万元,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8.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培训机构禁止分包或转包培育任务等,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合作情况、设施设备条件、各种保障措施等),培训师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等证明材料),由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在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拟选为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将其确定为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有意报名参加遴选的培训机构于2024年10月31日17:30分前将申报材料一式肆份送达或邮寄,附件: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湛江市坡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2日2024年坡头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