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协规〔2023〕9号)文件要求,经乡镇上报,对已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12所,给予每所补助0.2770万元,幸福院151所,给予每所补助0.2760万元,163所共计45万元,(详细名单见附件),请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莆民〔2020〕34号)文件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做到专款专用,附件:2023年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助资金分配表仙游县民政局2024年10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