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18〕46号)的有关要求,现对符合《关于落实本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37号)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4月审核通过的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9692973),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就业创业补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5日附件:崇明区2022年4月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序号单位名称补贴人次补贴金额(单位:元)1上海衡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64,660.562上海宝宇广告有限公司1611,202.003上海喆合软件科技有限公司129,321.124上海道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812,483.045上海市崇明区铭鸿小吃店117,999.406上海缙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1611,202.007上海零纪演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4129,122.368铖与城设计(上海)中心1510,5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