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建立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现就申报第十届泰顺县县长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泰顺县范围内,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我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3.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满2年,不得申报: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安全生产、质量政策的,3.近3年国家、省、市、县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或有重大质量、设备、安全、环保事故及重大质量投诉的,三、申报材料申报企业或组织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泰顺县县长质量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仔细阅读申请表填报说明,需要追溯性说明的质量活动限申报前三年内,提供与申请表及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申请企业或组织自认为还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提供近三年的顾客满意指数测评报告,四、申报要求申报企业或组织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附件:泰顺县县长质量奖申报表(第十届).doc泰顺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