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实施2024年秀洲区—龙泉市供销社山海协作工程(灵芝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其中秀洲区—龙泉市山海协作项目资金15万,资金用于在龙泉市域内建设灵芝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1个,三、申报材料(一)秀洲区—龙泉市供销社山海协作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2024年秀洲区—龙泉市供销社山海协作工程(灵芝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2.《秀洲区—龙泉市供销社山海协作工程项目申报表》龙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7月31日附件12024年秀洲区—龙泉市供销社山海协作工程(灵芝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今年以来,计划在2024年开展秀洲区—龙泉市供销社山海协作工程(灵芝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二、项目实施时间及实施步骤实施时间:2024年7月-2024年11月实施单位:龙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实施地点:龙泉市域内,实施步骤:第一阶段:组织申报阶段(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10日)实施业主进行项目申报,由龙泉市供销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员收集申报表,第四阶段:项目验收阶段(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31日)由项目实施单位在10月底前向龙泉市供销社提供项目建设有关支出凭证、前后对比照片、财务审计等有关资料,龙泉市供销社组织对材料进行审核、验收,四、项目资金预算及管理(一)项目资金及建设内容该项目资金投入共计40万元,其中秀洲区—龙泉市山海协作项目资金15万,资金用于在龙泉市域内建设灵芝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1个,龙泉市供销社组织对材料进行审核、验收。